转发《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国统考报名的通知》
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,各有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、院校、培训机构:
部中心于昨天下午公布了2017年全国统考文件,根据文件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我中心已拟定了《我省2017年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》,目前正在走发文程序,为了不影响各单位培训、招生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5月份统考部分情况提前通知如下:
一、职业范围
(一)全国统一鉴定职业
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四、三、二、一级)、心理咨询师(三、二级)、电子商务师(四、三、二级)、职业指导人员(四、三、二、一级)、企业培训师(三、二、一级)、理财规划师(三、二、一级)和劳动保障协理员(四、三级)。
(二)全省统一鉴定职业
婚姻家庭咨询师(三、二级)、劳动关系协调员(三、二、一级)、信用管理师(三、二级)、健康管理师(三、二级)、项目管理师(四、三、二、一级)、秘书(五、四、三、二级)、客户服务管理师(三、二、一级)和物流师(四、三、二、一级)。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,可参加一次补考,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,11月物流师调整为全省统一鉴定职业。参加2016年公共营养师、商务策划师、企业文化师、广告设计师等4个职业(属于第7批取消职业)全省统一鉴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,今年5月份安排一次补考,过期不予再补考。
二、考试时间
全年共分两次,考试时间分别是2017年5月20日至21日、11月18日至19日。
三、报名截止时间
具体日期分别为2017年3月27日至4月7日和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。各申报机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中心报送考生相关申报资料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
2017年3月2日